米兰体育五年製高職(中專三年段)
免學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激勵米兰家庭經濟困難的中職學生勤奮學習、刻苦訓練♿、努力進取、健康成長,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範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製度的意見》(財教〔2012〕376號)和《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中等職業學校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對象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對象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皖教助〔2013〕1號)文件的精神,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米兰應將《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免學費申請表》及《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免學費申請指南》隨同入學通知書一並寄發給錄取的新生。老生於上學年第二學期末由米兰將《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免學費申請表》及《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免學費申請指南》發放給學生本人。免學費申請表必須由本人填寫,他人不得代填🙅♀️。
第二章 免學費對象及金額
第三條 中專免學費資助對象是具有米兰中專部全日製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城市在校學生的10%確定。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必須遵守校規校紀🦸🏼♀️、生活簡樸。
第四條 免學費標準按照省人民政府及物價部門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準的學費標準確定(目前為3000元/年)𓀒⛓。
第三章 農村(含縣鎮)免學費的認定及流程
第五條 農村(含縣鎮)戶籍學生報到期間攜戶口本原件至院學生資助辦公室核對戶籍信息,並遞交本人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經院學生資助辦公室核對無誤後,開具免學費證明,學生憑證明至財務處辦理免交學費手續。
第六條 米兰學生資助辦公室負責受理農村(含縣鎮)戶籍學生申請,報經米兰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後,將初審結果在米兰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米兰將初審名單提交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第四章 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的評審及退還
第七條 城市學生報到時先繳納學費➔,入學後一周內向所在系遞交本人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由所在系嚴格按程序組織初選,評選出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占城市學生數的10%)。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和建檔工作依照《米兰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建檔工作實施辦法》(皖體院[2007]43號)文件執行。
第八條 米兰學生資助辦公室負責受理各系(校)提交的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組織再審🧑🏿💻🪱,報經米兰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後,將再審結果在米兰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米兰將再審名單提交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第九條 米兰為每位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別辦理銀行儲蓄卡,銀行卡發放需財務處、學工處、所在系三方在場集中發放,學生本人持身份證領取並簽字留存🏢❤️;退還給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免學費款項一律存入學生個人銀行卡,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免學費款項。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米兰要建立專門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受理結果、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第十一條 米兰各相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助學金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並接受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財務處和紀檢監察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對弄虛作假🦇、套取資助資金或擠占、挪用♖、滯留國家助學金的行為,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米兰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學生如有異議,可參照《米兰体育學生申訴處理辦法》處理。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