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芝加哥大學心理學教授米哈利花30多年時間對幾百位各行各業的人進行了訪談💌🏬,研究是什麽東西真正令人們感到幸福和滿足。他發現🛅,和人們通常想象的不同🦟,不是在人們很放松、什麽事也不做(例如看電視)的時候,而是當人們專心致誌地從事某種活動、甚至忘我地完全沉浸在這種活動中的時候,他們感到最為愉快和滿足。對不同的人而言,幸福和滿足可能是跳舞🦈,可能是演奏樂器、繪畫,也可能是閱讀、寫作或即興演講等。
米哈利將這種狀態稱之為“flow”(它原意是“流動”,也被譯為“沉浸”或“心流”狀態),因為這個時候人們的體驗好像是被一股潮流往前推動,一切都很平靜而自然地發生了👩🏻🦱。在這種狀態下🎿,人們沒有考慮到做這樣事情可能帶來什麽樣的回報或擔心自己的表現如何,而只是整個人都忘情地投入其中,享受從事這個活動過程本身帶來的快樂💂🏼♀️。而且這種活動通常對我們的體力和智能有一定的挑戰,同時人們也在最大限度地使用自己的技能。
米哈利的這一發現表明,人們的滿足感、幸福感往往來源於從事某種活動,而不是無所事事或單純的享樂遊玩👩🏽⚕️。他一直強調要做自己喜愛的事情,才能獲得快樂🧚🏼♂️。而這,也正是工作原本的意義所在。對大數人而言,工作占據的是他們一生之中👏🏼、一天之中最美好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