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体育“先進團支部”和“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是黨的助手和後備軍。它的基本任務是在黨的領導下,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搞好團的自身建設⇢,真正起到黨聯系廣大青年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校風🚋、教風、學風建設,同時對那些在學校教學👳🏿♀️、科研開發推廣以及文化活動等方面做出貢獻的團支部🙎、團幹部、團員進行表彰。
第二條 評選範圍⛱。凡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社會工作🤲🏼、文體活動、教學科研🤾🏼、行政管理、教書育人、社會實踐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並在我院正式註冊的學生團員、教工團員、團幹部(團支委以上)以及本院所屬各團支部,均在本評選範圍。
第二章 評選條件
第三條 “先進團支部”條件
1♣︎、團支部班子健全☂️,團支部委員是由民主選舉並按照選舉程序產生。
2、團支部工作每年要有計劃、有活動🦹♂️、有總結。
3、團支部在開展專題活動時🤽🏼♀️,是在有領導、有計劃、有具體安排的情況下進行的,且能持之以恒👩🏡、取得較為明顯的成效🌂。
4、團支部積極協助黨組織做好團員入黨推薦工作,推薦工作符合程序🧕🏼。
5🪸、團支部能堅持“三會二製一課一冊”製度,並有組織生活記錄。《團員證》年度註冊按規定進行👩👩👦👦,合格率達100%。
6、按時按規定收繳團費,有團費記錄卡或收據🥗,並定期公布團費收繳情況🏃♀️。
7、按《團章》規定的正常的組織程序,對違紀團員給予紀律處分🧛🏽。
8、學風良好😱,考試無作弊現象,全支部團員平均成績在同年級中屬於前列。教工團支部在組織和領導團員完成教書育人、服務育人工作中🧑🏿🦰,成績優異。
9、校園文化活動組織好👮🏿♂️,參加人數多,獲獎人數多,全支部至少要一個“文明宿舍”。
第四條 “優秀團員”條件
1、積極參加學馬列、學黨章、學雷鋒小組活動🤦🏿♂️,表現突出🤴;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並有活動情況小結、論文或調查報告;積極參加校園文化活動並有突出貢獻。
2©️、學風端正👮♀️,學年單科成績不低於70分,或單科成績在班級中名列前三分之一,平均成績不低於80分。“團的基本知識”測驗成績合格🐬,遵守米兰學籍管理規定。教工團員在教書育人和服務育人中,成績突出。
3🤽🏿♂️、認真參加支部大會、團小組會和團校學習💂🏻。認真完成“團員教育評議”工作:評議合格;堅持持證活動,按規定進行團籍年度註冊,《團員證》合格。
4、按時按規定交納團費。
5㊙️、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製度,在校園、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場所🫁,舉止文明。
6、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達標🖐🏿。
7、年度20小時誌願服務時長🏕。
第五條 “優秀團幹部”條件
除應具備優秀團員的各項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掌握團的基本知識🤶🏼,積極工作,熱心為團員服務📈,具有實績,在團員中有較高威信🚴🏻♀️,每學年一份述職報告🧞♀️。
2、團支部書記主持支部日常工作正常,認真擬定團支部活動計劃,活動有考勤、有總結。認真組織好各種類型的思想教育學習及活動。
3、團支部組織委員要積極組織好團課學習👐🏻,按時按規定收繳團費,認真做好《團員證》驗證和年度註冊工作,按《團章》規定辦理團員的獎懲工作👮♀️。
4、團支部宣傳委員組織好學馬列🩸、學黨章🎹💀、學雷鋒小組的活動,並有活動計劃🙋🏻👷♂️,辦好黑板報、墻報,做好通訊報導工作,積極組織團員向有關報刊投稿。
5🔽、年度20小時誌願服務時長。
第三章 評選辦法
第六條 評選程序
1🧖🏽、評優工作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五·四”期間進行表彰。各團總支在每年的4月2 0日前要將評選的“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和“先進團支部”的材料報院團委。
2⏱🈯️、評選的基本原則是發揚民主,自下而上。
(1)“優秀團員”的評選🍓🎭,先由團員本人提出申請🤶,或由團小組推薦候選人,團支部根據評選條件對候選人進行認真考核👧🏽,寫出詳細的支部考核意見🤵🏻♂️,然後再召開支部大會🫏🚶🏻♂️,向全體團員征求意見,通過後上報團總支,經團總支審核評定後上報院團委。
(2)“優秀團幹部”的評選,先由團幹部向支部大會宣讀個人述職報告,再由本人提出申請或團小組推薦候選人📸,團支部根據評選條件寫出詳細的考核意見後,再交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後上報團總支🧑🦼。經團總支審核評定後上報院團委。
(3) “先進團支部”評選,可在各支部工作總結的基礎上,由各團支部向團總支提出申請💪🏻, 團總支按評選條件進行認真考核,寫出詳細的考核意見🧙🏿♀️,再組織各團支部進行交流👳♂️,產生先進團支部,並上報院團委審批。
(4)直屬團支部可比照本條例評選。
3🌿、評出的先進個人、先進團支部名單,需公示三天💦💁🏼♂️,再次征求意見🦓。
第七條 凡上報院團委審批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院團委可采取抽查💤、召開座談會、訪談等形式審核。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取消評選資格,並不再進行補報。
(1)先進集體中和先進個人😲🕑,有《團員證》不合格者❤️。
(2)先進集體中和先進個人,有考試作弊被認定者。
(3)先進集體中和先進個人,有打架𓀗、鬥毆、違紀現象者。
(4)凡評選先進不按條例要求的評選程序進行。
第八條 評選比例
1👨👦、優秀團員💀,原則上為團員總數的6%;
2、優秀團幹部,原則上每個支部評1人;
3、先進團支部,原則上每個總支一個🔙👩🏻🏫,直屬團支部根據上報材料而定。
第四章 獎 勵
第九條 獎勵辦法
1🤷🏿♂️、精神獎勵為主,榮獲“先進團支部”稱號的集體,由院團委授予獎狀和獎品,並登光榮榜。
2🧑🏽🌾、獲得各種榮譽稱號的個人,由院團委授予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登光榮榜,其先進事跡材料🧑🏼✈️、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3、被評為“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的團員✫👨👩👦,將直接向黨組織推薦,作為黨的培養對象。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凡評定“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先進團支部”獎勵方面的工作👎🏿,均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一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院團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