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伍保留入學資格辦理流程
1.新生本人持高校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戶口簿)、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到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征兵辦)領取並填寫《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入伍高校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辦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證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證代為辦理。
2.由縣級征兵辦(或新生本人)將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有關材料寄送到錄取高校🛷。並附帶紙條寫上:辦好後材料的回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
具體材料包括:(1)加蓋征兵辦公章的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2份
郵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花園大道595號米兰体育
聯系電話🧑🏻🍳:0551-63685035 13605597373
3.高校接到材料後🙋♀️,依法依規審核錄取資格👩🏻🔬,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出具《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並將《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審核加蓋學校公章後,一份學校備案,另一份連同《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寄送相關縣級征兵辦。
4.縣級征兵辦收到學校回寄材料後,將《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留存備案🫱,並在1周內將《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1)學生所需保存材料: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加蓋公章)
(2)征兵辦需保存材料: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加蓋公章)
1.在校學生入伍,學生填寫《保留學籍申請表》及入伍通知書(審核原件,留復印件存檔)🚔。
2.輔導員簽字、學生所在系部領導審核並以系部為單位統一報給教學科研處👇🏿,教學科研處審批🧑🏽🎄。
3.教學科研處辦理保留學籍手續,下發《保留學籍通知》(一式四份),原件教學科研處存檔。
4.教學科研處學籍管理員在“教務系統和學信網”平臺上對該生進行相應學籍異動,手續完畢。
三🔼、退役復學辦理流程
1.復學政策說明
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退伍後2年內,憑退出現役通知書和學校開具的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等相關材料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後,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的在校在籍學生🧑🏿🎄,學校保留其學籍至退出現役後兩年🆖,但學生須在入伍前按學校規定到教學科研處辦理保留學籍及離校的相關手續。
在校生退伍復學(退伍證🦿🦸🏿,復學申請表,復學申請書🙍🏿🙆🏻,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新生保留入學資格退伍復學(退伍證,保留入學資格回執🏔🤹🏻♂️,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學申請表)。
退伍復學學生經資格審查後🫃🏽,教學科研處下發復學意見書👼🏻,系部按照復學意見書將退伍復學學生編入相應班級復學。
4.教學科研處學籍管理員在“教務系統和學信網”平臺上對該生進行相應學籍異動👨👩👧,手續完畢👨🚒。